第一條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是指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曆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第二條中等職業學校應按規定受理學生申請,組織初審𓀇,按程序報至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核、匯總。審核結果應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
第三條中等職業學校應及時更新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准確👨🏼🦰。
第四條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各地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職責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全面清查並公示,對年檢不合格的學校,取消其享受免學費補助資金的資格,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加強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監管👚💨。納入免學費補助範圍的民辦學校名單由省級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第五條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工作實行學校法人代表
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學校應當完善機構和人員配備🍛,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資助工作。
第六條中等職業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後的家庭經濟情況予以相應資助。